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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身作则:人民对法治的责任

1999-06-20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范忠信

既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,又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,这就是“以身作则”。敢不敢“试试”权利,敢不敢履行义务责任,就是作公民与作臣民的界限!

我们现行法治状况尚不理想,原因很多。其中重要的一条,就是人民不大“以身作则”。自己不想“作则”,却想国家有章有则,法治实现,实为空想。对自己想要的东西,不怀“作则”,而怀“作贼”心态,是民主程度低下的国民的通例。要想享受公共福利,就要积极纳税;要想被当成国家主人,就得积极参与政治,监督公仆。而今许多人的心态相反:心想官清吏廉,不愿尽监督之责;只想自己的意见建议被尊重采纳,不想为意见建议承担一丝风险。

不尊重法律,不守法律,对违法者不尽监督斗争之责任;认为法是人家的法律,不是我的法律,别人守不守与我无关。这种心态是法治之大敌。古人云:民犹水也,水则载舟,水则覆舟。我今偏其意而改此语曰:民犹水土,法治赖之;有作则之民,法治可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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